报名参加上海浦东地区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学历条件如下: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I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I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硕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一般要求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建议考生仔细阅读相关招生单位的具体规定,以确保自己符合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