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借考公告
为帮助部分考生解决赴考的实际困难,实现“如期考试”“应考尽考”“平安研考”工作目标,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现就我省考生借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借考考生条件
目前尚未返回陕西的我省考生。
目前已在陕西但未在考点所在市的我省考生。
报考点在我市,目前仍滞留市外且返回报考点确有困难,需跨市借考的考生。
当前仍滞留在报考点所在地以外省份且返回报考点确有困难的考生。
借考程序
考生可于12月8日上午8时至10日上午8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填写借考信息并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借考意向省份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借考事宜。
考生可于12月14日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借考申请结果。
考生最终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注意事项
已在考点所在市的考生不得申请借考,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涉疫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借考申请一旦审核通过后,考生原考位安排将被取消,请考生慎重考虑。
考生须按照借考所在地考点安排和防疫要求做好赴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时提交借考申请,并密切关注申请结果及后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