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研究生考试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大学老师
考研的监考老师基本上都是在校的大学老师。这些老师不仅具备必要的文化知识和处理考场事故的能力,而且对考研流程非常熟悉,能够确保考试过程顺利进行。
中学老师
当大学考点不足时,会在中学设立考点,此时监考工作通常由中学的老师承担。
行政管理人员
考点的行政管理人员也参与监考工作,他们负责考场的管理和协调。
正式教职工
有规定要求监考人员必须是正式教职工,且不得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当年考研。业务骨干、领导干部、党员等应积极参加监考。
外校支援老师
在某些情况下,为了满足监考需求,可能会安排邻近学校的教师相互支援监考。
综上所述,监考研究生考试的人员主要是大学老师,中学老师,以及行政管理人员。在特殊情况下,还可能包括外校支援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