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提供文具的省市包括:
湖南省:
考生使用考点统一配备的作答工具答题,除科目有特殊要求外,不得自带作答工具。
重庆市:
由考试院统一配发文具,除招生单位在准考证备注信息栏中特别说明可以携带的特殊文具外,考生不得携带其他任何文具进入考场。
南宁师范大学报考点:
考场统一配发考试基本文具(包含:笔、橡皮、小刀、尺子),除特殊专业需用的文具外,考生一律不得自带基本文具进入考场。
成都大学报考点:
考场统一配备考试文具和草稿纸,考生不得携带除规定可用的特殊用具以外的任何文具参加考试。
四川省:
考生须使用考场标准配置的文具或者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允许携带的用具进行考试,不准自行携带或使用其他文具用品进入考场。
青海省:
各报考点统一提供考试文具、草稿纸和自命题科目答题纸,除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可使用的文具外,考生不得自行携带考试文具。
贵州省:
考点统一配发考试文具、草稿纸,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所需的考试用具外,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手环、无线耳机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甘肃省:
考试文具由考点统一配发,自命题科目考试时,考生可携带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用具。
建议考生们在准备考研文具时,先查阅所在省市的最新研考规定,以确认是否需要自带文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