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大四退伍考研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初试加分政策
退役大学生士兵在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后,可在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可以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专项计划(重点关注)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免初试攻读研究生(推免)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学费资助和升学优惠
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升学时,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在完成本科学业3年内参加考研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大学生服役期间学籍和入学资格被保留,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复学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退役后可享受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政策。
其他优惠
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四个优先”政策,包括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并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升学机会和优惠。建议有意向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增加考研成功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