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考研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加分政策
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加10分。
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加20分。
专项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面向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培养高层次人才。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面向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培养各领域骨干人才。
定向培养
招生单位面向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招生。
被录取的考生在定向单位进行实习和培训,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毕业后,根据协议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
费用减免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考生给予学费减免。
为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提供生活补贴。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学生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双少政策
针对偏远山区、少数民族服务以及相对比较落后地区的考研生实行的一种优惠政策。
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享受“自愿报考、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统一考试”等国家给予的特别政策。
具体条件包括: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这些政策旨在帮助少数民族考生减轻竞争压力,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升学率和受教育水平。具体的优惠幅度和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年份和报考院校而有所不同,建议考生详细查阅相关招生政策和院校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