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时,考生不能携带以下物品进入考场:
通讯设备:
包括手机、智能手表、平板电脑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电子存储设备:
包括U盘、移动硬盘、MP3等。
学习资料:
包括书籍、笔记、试卷等与考试相关的材料。
计算器:
除非考场明确规定允许携带计算器,否则考生不能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
涂改液、修正带:
考场禁止使用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
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包括食品、饮料、包等。
草稿纸:
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不能自行带入考场。
电子设备:
如手机、卫星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都不允许带入考场。
其他违规物品:
如钥匙、磁卡、充电宝、打火机以及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也不允许带入考场。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同样需要避免。
非指定的文具:
如普通机械表或石英手表在部分考场可能被允许携带,但考生最好提前了解并确认自己所在考场的具体规定。
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并遵守所在考场的具体规定,确保携带的物品符合要求,以免影响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