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户口考研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报考地处二区(包括青海在内的10个省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也可以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可以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一般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其他注意事项
考研究生对户籍没有具体的要求,不管考生是哪里人,只要符合考研的相关条件,就可以报考研究生。
拟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规定申报,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综上所述,青海户口的考生在考研时主要享受的是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其他报考条件与普通考生相同。建议考生仔细了解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相关条件,以确保顺利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