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基本身份与素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学业水平要求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特定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上述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上述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
建议: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确保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高职高专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需满足招生单位对同等学力的具体要求。
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