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的学分要求如下:
总学分
硕士研究生的总学分一般不低于35学分。
某些情况下,如科学研究型硕士生,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最多不超过35学分。
课程学习学分
课程学习学分一般不低于30学分。
学位课程学分不低于18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6学分,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2学分。
非学位课中公共选修课不低于3学分。
必修环节学分
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社会实践等,总学分不低于5学分。
补修课程
对于跨专业考取或同等学力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需要补修大学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补修课程不计入总学分。
外语要求
大学期间通过外语六级者可免修硕士研究生外语,但必须参加过关考试。
专业外语为限制性选修课,由各学科、专业按照本学科专业对外语的要求设置。
课程分类
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两大类。学位课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非学位课包括限制性选修和非限制性选修课。
建议:
硕士研究生应详细查阅所在学院或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以确保修满规定的学分。
注意各类课程的学分分配和必修环节,以确保全面满足学位授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