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的加权平均分计算方法如下:
加权平均成绩 (不区分学年,按全部成绩计算):
公式:加权平均成绩 = ∑(课程学分 * 单课成绩) / 培养计划内的总学分
说明:
总学分包括学生培养计划中的所有学分,包括必修环节。
适用于所有课程和必修环节成绩已产生的情况。
学年加权平均成绩
公式:学年加权平均成绩 = ∑(课程学分 * 单课成绩) / 学年内获得的总学分
说明:
只计算某一学年内所有课程。
必修环节若是等级制成绩,需要折算后再计算(例如:优 = 95分,良 = 85分,中 = 75分,及格 = 65分)。
示例计算
假设有学生A在某一学年的课程及学分如下:
高等数学:4学分,成绩90分
电路理论:6学分,成绩85分
计算机基础:3学分,成绩95分
则学年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如下:
总学分 = 4 + 6 + 3 = 13学分
加权成绩总和 = (4 * 90) + (6 * 85) + (3 * 95) = 360 + 510 + 285 = 1155
学年加权平均成绩 = 1155 / 13 ≈ 88.85分
建议
确保所有课程和必修环节的成绩已产生,并按照培养计划中的总学分进行计算。
对于等级制成绩,需要按照规定的折算标准进行转换。
加权平均分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学生在整个培养计划中的综合表现,建议认真对待并准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