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复试邮寄体检报告的相关事项如下:
体检报告的有效期 :拟录取考生需提交近3个月内的医院“体检报告”原版纸质文件。提交方式
邮寄:
建议使用顺丰速运或中国邮政快递送货上门的方式邮寄。邮寄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脑科学与康复医学研究院北楼1楼109室。
电子版:若考生处于新冠疫情地区,不方便邮寄体检报告,可将体检报告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邮件标题需按照学校要求格式编写,发送时间需在2022年5月10日之前。
提交时间
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需在公示开始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体检报告原件邮寄至各二级招生单位。
其他时间:若考生未能在公示期间提交体检报告,则需在7月8日前将体检报告原件寄送到校研招办。
体检报告内容 :体检报告应包含照片和体检医院公章,具体项目可能包括身高体重、内外科、眼科视力、辨色力、血压、肝功能5项(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直接胆红素、间接胆红素和总胆红素)、胸片等。其他材料:
未提交《政审表》原件的拟录取考生须于公示期间将《政审表》原件随同《体检报告》一起邮寄至我院。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脑科学与康复医学研究院北楼1楼109室。
联系电话:020-39311236。
请确保按照学校的要求进行体检报告的提交,以确保顺利参加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