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学籍延长

初心教育 · 2025-01-02 23:28:21

硕士研究生学籍延长的相关规定如下:

标准学制与延长期限

硕士研究生实行2年或3年标准学制,延长期不得超过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延长期不得超过3年)。

博士研究生实行3年标准学制,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申请流程

研究生如未能按期完成学业,需提交《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全日制研究生,自延长之日起,不再享受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其医疗保险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延长学籍的条件与时间

硕士研究生延长学籍的申请需明确延长起止年月,且总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

对于已经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且正在积极从事学位论文课题研究的研究生,必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和学位论文答辩,否则将按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

其他注意事项

研究生学制期满未办妥延期的,不再予以注册,学校将按照“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业”启动离校程序。

建议研究生在申请延长学籍时,详细填写《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并确保所有相关手续和审批流程均按照学校规定办理,以避免因手续不全而影响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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