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关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科研津贴,以下是概括性的信息:
基本补贴
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是每月至少600元,每年发放十个月。
额外补贴
导师可能会根据研究生的科研贡献额外发放补贴,类似于工资。
奖学金和研究助理津贴
普通奖学金标准:硕士每月200、220、240元;博士每月240、260、280元。
研究所评审的奖学金等级:博士一等奖300元/月,二等奖280元/月,三等奖260元/月;硕士一等奖260元/月,二等奖240元/月,三等奖220元/月。
研究助理津贴等级:博士0-700元/月,硕士0-500元/月。
发放办法
国家规定的普通奖学金按月发放。
研究所评审的奖学金每年9月评定一次,从当年9月1日起按月发放。
研究助理津贴由导师根据科研工作表现确定,按月发放,且不得超过最高标准。
其他条件
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具有本市户籍,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就业协议或已派遣报到证,留学回国研究生需办理就业报到证,不得重复享受政府优惠购房政策和住房补贴政策。
资助总额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不少于8000元,表现优异的不少于6万元,累计奖助学金可超过10万元。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和学校政策有所不同,具体金额和发放方式需要根据就读的学校和导师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您所在学校的研究生办公室或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