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导师的审批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导师提出申请
导师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科研项目经费余额截图、发表论文情况等。
对于跨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申请招生的导师,还需经过所跨学科或专业类别所在学院的审批。
学院评议
学院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包括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校内导师的科研项目和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进行认定,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学术型导师的经费和论文要求
学术型导师必须承担有科研项目,并且可支配的到账经费需满足一定金额要求,具体金额根据学科不同而有所差异(如理学、工学学科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学科1万元)。
学术型导师近三年应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
其他条件
导师的师德师风、学术道德和治学态度也是审核的重要内容。
导师项目经费若不足以支撑申请招生人数,需作出一年内补足账面经费的书面承诺。
学术型导师只允许在一个一级学科进行招生,不允许跨一级学科招生。
结果公示
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符合招生资格条件的导师进行材料审核并确认初审名单。
研究生院对名单进行最终审核备案,并统一公示审核结果。
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特殊情况,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与研究生院沟通,制定和执行具体的条件要求。
新聘导师的审核
新引进或依托学校入选的特定人才(如两院院士、教育部特聘教授等)可免于招生资格审核。
系统操作
导师申请和审核过程需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在线完成,具体操作流程需参照相关操作手册。
以上步骤和条件可能因学校和年份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具体操作时参照所在学校或学院的最新政策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