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针对硕士研究生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编制保障
签订聘用合同后,进入非参公管理事业编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按规定享受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后,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管理七级、八级工资待遇或专业技术七级、十级工资待遇。
实际岗位待遇未达到管理、专业技术岗位薪酬待遇的,按有关规定核增高层次人才特殊报酬绩效工资。
人才津贴
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分别累计享受15万元和6万元人才津贴。其中,“荆门优才计划”对象按月发放,其他对象根据规定按年发放,连续发放三年。沙洋县人才津贴按地方政策执行。
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工作满一年后,分别给予15万元和6万元人才津贴。
住房保障
博士和硕士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房,分别一次性享受10万元和6万元购房补贴,同时享受住房公积金。
其他待遇
硕士生参加人才引进额外人才补贴:全日制硕士,工作满一年后给予6万元人才津贴,分三年发放。
企事业单位招聘的硕博人才在荆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房,一次性给予硕士6万元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最高可达到当期贷款最高额度的1.5倍和2倍。
建议
编制保障:选择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可以享受编制保障,这是一个稳定的长期福利。
薪酬待遇:试用期后的工资待遇较高,且根据岗位等级享受相应待遇。
人才津贴:累计享受的人才津贴金额较大,可以有效减轻生活压力。
住房保障:购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利于减轻购房负担。
其他待遇:根据具体引进政策,可能还有其他额外补贴和福利。
这些待遇综合起来,可以为硕士研究生提供较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建议根据个人职业规划和需求,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岗位和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