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复核分数的负责单位如下: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复核:
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和评卷工作承办高校共同组织实施。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
由各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到某个省份或学校,成绩复核工作可能由该省的教育考试院或目标院校负责。例如,在河北省,统考科目的成绩复核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而自命题科目的成绩复核则由各招生单位负责。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义,可以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工作一般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总分,且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
建议考生在申请成绩复核时,仔细阅读所在省份或报考学校的具体规定,并按照要求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