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硕士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西部计划志愿者优惠政策
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落户政策
50周岁以内的硕士研究生,缴纳社保后均可落户。
硕士研究生缴纳1个月社保便可直接落户广州。
研究生只要年龄小于35岁且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即可落户深圳。
硕士学历可直接落户天津、重庆等城市。
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
50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在杭州缴纳社保即可落户,2017年以后毕业的研究生更享有同样的落户政策,并且首次在杭工作的硕士应届毕业生能获得一次性生活补贴3万元。
深圳提供2.5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以及区内各区的支持,如福田区的1.25万元补贴和宝安区的2.5万元补贴。
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学历毕业生,每人每月生活补贴标准分别为1200元、900元、600元,补贴3年。
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学历毕业生,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每人每月租房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600元、300元。
购房补贴
硕士研究生缴纳社保后可在杭州享受购房补贴,具体金额未详细列出。
广州市为硕士生提供3-4万元的人才补助,包含首套住房的购房补贴。
深圳市对于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提供了最大5000万元的创业支持。
天津的高端人才可获得最高达1000万元的科研支持。
重庆的硕士毕业生享有3万元购房补贴。
其他优惠政策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以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人才住房,并在满足一定条件后获得政府拥有的产权逐年赠送。
新落户并在沈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在沈阳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7万元、4万元和2万元购房补贴。
青岛市为硕士学历及以上青年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
郑州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三年内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这些优惠政策旨在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建议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和硕士毕业生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更多的支持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