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硕士研究生政策

必月有脑 · 2025-01-04 14:29:53

铜陵市针对硕士研究生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研究生考试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研究生生活津贴

对来铜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与我市非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来铜创业已注册的工商企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本科生每人每月4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的工作津贴,最长3年,每年支付一次。

研究生租房补贴

对于通过招录、调动、聘用来铜工作的急需紧缺人才,在铜工作前2年期间,给予博士研究生每人提供免费租房1套,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200元、800元租房补贴。

2年后继续留在我市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协议的,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18万元、8万元、6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工作未满3年终止协议的,须按比例退还剩余年限购房补贴。

研究生就业补贴

对来铜非公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分别给予每月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最长补贴3年。

研究生人才房票

对来铜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分别可以申请30万元、12万元、8万元、5万元购房房票。博士、硕士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分别放宽至当期限额的2倍、1.5倍。

研究生人才公寓

来铜创业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入住人才公寓。人才公寓配套设施齐全,可拎包入驻。市及县区园区都配套建有人才公寓,市人才公寓租金每月4元/平米,县区、园区人才公寓每月8元-10元/平米。

研究生其他待遇

符合我市当年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参加公务员(选调生)招考获录用的重点院校博士研究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转正定级后,经考核合格,任主任科员,优先提拔担任单位正科级实职职务;获录用的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任副主任科员,优先提拔担任单位副科级实职职务。达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任职年限的,经考核合格按程序予以提拔使用,特别优秀的可予破格提拔使用。事业单位招考录用的重点院校毕业生,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这些政策旨在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提升铜陵市的整体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建议有意在铜陵市发展的硕士研究生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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