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的安家费为 10万元,博士研究生的安家费为 15万元,均为一次性发放。
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博士研究生
年龄40周岁(不含)以下;
具有本市户籍(外籍及港澳台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
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在青创业并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个体工商户1年及以上,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
硕士研究生
年龄35周岁(不含)以下;
具有本市户籍(外籍及港澳台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
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在青创业并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个体工商户1年及以上,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
此外,青岛的政策还包括以下附加条件:
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提供专项科研经费2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提供专项科研经费100万元。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聘任岗位时予以倾斜,并按聘任的岗位执行工资待遇;无高级职称的,按学校所在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享受工资待遇。
住房补贴:住房符合国家和学校政策的,提供住房货币化补贴300—600万元(不含地方政府配套);安家费20万元。特别优秀的一事一议。科研经费不少于人民币600万元(具体一事一议)。
建议:
博士研究生:如果计划在青岛就业或创业,应详细了解并满足相关条件,以申请最高15万元的安家费及额外的科研经费支持。
硕士研究生:虽然安家费较低,但仍可以申请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这对于初入职场的硕士研究生来说也是一笔可观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