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考试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网上报名与确认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实行网上确认,考生需仔细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以及本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了解相关信息,诚实守信,按要求提交材料。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或因自身原因未通过网上确认审核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
人才政策与补助
广安市设立2亿元人才发展基金,重点扶持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优秀项目和市场潜力大的创新型企业。
对海内外来广安进行科技攻关或成果转化的顶尖人才(团队),“一事一议”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
对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院士专家人才,给予300万元安家补助、终身免费住房。
对硕博士研究生,给予最低5万元、最高70万元安家补助。
对新落户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3年内每人每年发放5000元生活补贴。
推行科技项目“揭榜挂帅”,每个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资助。
实施柔性引才“鸿鹄计划”,每个项目给予用人单位最高30万元资金补助。
培养与奖励
对新入选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计划项目的,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50万元奖励。
对获得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的,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200万元奖励。
对培养本土人才获得国家技术技能比赛奖项的,给予最高25万元奖励。
设立“高层次人才突出贡献奖”,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就业与安置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安排到市县机关(单位)工作。
大学本科学历:原则上安排到县级机关(单位)工作。
试用期满,博士研究生可任市直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或县(市、区)直机关、乡镇(街道)正职;硕士研究生可任市直机关副科级领导职务,或县(市、区)直机关、乡镇(街道)副职。
其他支持
对在市级机关(单位)工作的选调生,按博士研究生15万元/人、硕士研究生5万元/人(原“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一流学科硕士研究生8万元)的总标准,分年度发放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
对在县级机关(单位)工作的选调生,参照当地引进人才标准发放。
坚持岗前培训、集中轮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采取上挂下派、双向互派等方式,参与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多渠道加强实践历练。
所在单位组织结合选调生实际制定履职成长规划,明确1名班子成员担任培养导师,开展传帮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走访慰问和谈心谈话,适时掌握选调生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
按选调生总数15%至20%的比例掌握一批优秀选调生纳入干部人才库,有计划选派优秀选调生进入县(市、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特别优秀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程序破格提拔。
这些政策旨在吸引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提升广安市的整体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建议有意向的硕士研究生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