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硕士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归属问题,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职务性科研成果
利用学校的资金、设备等取得的科研成果,或者完成单位交给的研究任务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属于职务性科研成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该发明创造的单位或者个人。但在实际操作中,涉及到职务发明的问题,即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其权利归属可能首先归于单位。
共同拥有
如果科研成果署了导师的名字,那么研究生和导师共同拥有该成果。
如果科研成果只署了研究生自己的名字,但研究生在校期间利用了学校的科研资源,通常建议也署上导师的名字,因为这样可以体现研究生是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的成果。
个人所有
如果研究生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并未利用学校的资源或导师的特定指导,那么成果可能属于研究生自己。
保密责任
研究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原始数据和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均归属学校。研究生毕业后对这些成果负有保密责任。
继续研究的条件
研究生在读期间从事的科学研究,在毕业后如果继续进行,需要得到研究生期间的导师的书面同意,且在该项科研取得的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上,导师及原培养单位至少占有50%的比例。
建议
明确署名:研究生在进行科研活动时,应明确科研成果的署名,以体现成果的完成单位和合作者。
查阅学校规定:研究生应查阅所在学校关于科研成果归属的具体规定,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签订协议:在项目开始前,研究生与学校或导师之间应签订关于知识产权归属的协议,以避免后续纠纷。
通过以上规定和建议,研究生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在硕士期间的科研成果归属问题,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