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专项扣除

楠楠家庭教育 · 2025-01-05 06:50:18

硕士研究生专项扣除主要涉及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的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这里所指的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因此,如果您或您的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作为父母是可以享受这一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操作上,可以选择由一方全额扣除,或者双方各扣除一半,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子女在国外就读的硕士项目,则不符合“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规定,因此不能进行专项附加扣除。

综上所述, 作为父母,您完全有资格享受硕士研究生专项附加扣除,建议您根据最新的税法规定和个人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扣除方式,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准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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