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研究生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要求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学业水平要求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特殊要求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体育专业学位中的竞赛组织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管理类
非管理类: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的学员,对毕业年限无要求;或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并满足获得毕业证书满2年及以上的学员;或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学员。
这些要求适用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具体条件可能会因招生单位和专业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您仔细查阅相关招生信息,以获取最准确的报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