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硕士研究生引进政策

思维教育馆 · 2025-01-06 06:34:28

南宁硕士研究生引进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生活补助

对新引进至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领域的企业或机构,并签订3年及以上服务协议的青年人才,给予生活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获得者:按协议的服务年限每年度给予5万元生活补助,最高可给予25万元生活补助。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中级职称获得者:按协议的服务年限每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助,最高可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初级职称获得者:给予1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

人才住房补贴

对符合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管理相关规定条件的青年人才,通过实物、配租等形式提供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及相关安居保障。

购房补贴

对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根据认定的类别相应享受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例如,D类、E类高层次人才在2018年7月31日后在南宁市首次购买住房的,可享受最高40万元、20万元购房补贴。

税收优惠

对于在南宁市纳税且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30万元以上(科研机构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20万元以上)的人才,自2019年8月30日起5年内,可按照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自治区、南宁市)分享部分给予100%奖励。港澳籍人才可选择按内地与港澳地区税负差额给予奖励,外籍人才可选择按照超过15%部分税负差额给予奖励。

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

硕士研究生(含在职研究生学历)新就业毕业生每人每月补贴300元,博士研究生新就业毕业生每人每月补贴600元。

其他补贴

对全职引进的急需紧缺海外人才,每年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年薪的20%给予补贴,每位全职引进的海外人才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对柔性引进的急需紧缺海外人才,用人单位支付薪酬高于5万元人民币的,按照实际支付薪酬的20%给予补贴,每位柔性引进的海外人才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

申报条件和程序

新引进至《关于公布南宁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的通知》中规定的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领域的企业和机构,并签订3年及以上服务协议的35周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获得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中级职称获得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初级职称获得者等青年人才,可享受相关生活补助。

这些政策旨在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促进南宁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议有意向的人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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