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落户咸宁条件

文娱教父 · 2025-01-06 14:38:14

硕士研究生落户咸宁的条件如下:

年龄要求

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

学历及学位要求

具备国内普通高校或国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对于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2017年后录取,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也适用。

专业及其他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其他要求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现役军人、已在咸宁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等情形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生活补贴

对35周岁以下来咸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本科生、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专科生,每人每年分别给予10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1500元的生活补贴,连续补贴3年。

建议:

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以凭学历证书办理咸宁常住户口,并享受与常住户口同等权益。

引进对象需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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