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学历条件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学术能力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英语水平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过SCI/SSCI收录论文。
课程与论文
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掌握有关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其他要求
在读研究生(非应届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复试通过,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这些条件综合了学术背景、研究能力、语言水平以及综合素质等多个方面,以确保研究生能够达到毕业要求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