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该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取得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自取得初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取得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成绩优秀排名靠前。本科阶段在一级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这些条件涵盖了学术成绩、个人品质、特殊才能、推荐信等多个方面,旨在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潜力,确保推荐和录取的公正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