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内离职考研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以下是一个详细的步骤指南:
提前申请辞职
编制教师需要提前30天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并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确保书面辞职报告已经被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提交至区教育局人事科待批。
继续在岗直至批准
在教育局批准辞职之前,申请人必须继续在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将按自动离职处理,其档案、人事、工资关系均不作转移。
办理辞职手续
教育局人事科将辞职人员名单提交至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是否审批。获得批准后,申请人需到所在单位办理辞职和工作移交手续,并由单位负责人开具相关证明。
转移档案和人事关系
辞职教师持单位的《证明》到教育局人事科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将个人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移至区人才交流中心。随后,辞职教师需持《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在30日内到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注意事项
辞职后,应先联系学校办理档案转移,再到教育局办理辞职手续。考研档案需向研究生院校提供,并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合同中有硬性约束服务期限及违约金等条款,需与单位协商解决。有些单位可能允许员工在辞职后继续保管档案,直到找到新工作或新的接收单位再调档。
其他信息
公务员可以随时辞职考研,但需提前告知单位。对于考取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公务员,不必辞职,但需提前告知单位。
通过以上步骤,编制内人员可以顺利离职并办理考研相关手续。建议在辞职前与单位充分沟通,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