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政治中的三个规律是 对立统一规律、量变与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概念: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和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矛盾的概念:矛盾即对立统一,反映的是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的关系。
矛盾的基本属性:
同一性:相互依存、相互转化。
斗争性:相互对立、相互排斥。
内外因及其辩证关系:
内因: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
外因:事物的外部矛盾,是变化的条件,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及其发展过程中。
特殊性: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关系:二者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普遍性是事物的共性,特殊性是事物的个性。
量变与质变规律
概念:量变与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过程中量的积累引起质的飞跃。
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质变: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
否定之否定规律
概念: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螺旋式上升过程,即通过两次否定,实现对立面的统一。
过程:
第一次否定:使矛盾得到初步解决,但事物仍具有片面性。
第二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实现对立面的统一,使矛盾得到解决。
方法论意义:事物的否定之否定过程是从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方向是前进上升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
建议:
加强对这三个规律的理解和掌握,尤其是对立统一规律,这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也是理解其他两个规律的基础。
在实际应用中,要学会运用这些规律分析具体问题,特别是在分析政治选择题和政治大题时,这些规律能够帮助你更好地把握题目的本质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