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并不一定要求办理暂缓就业。以下是关于暂缓就业和考研的相关信息:
暂缓就业定义
暂缓就业是允许部分毕业生在一定时间内(通常是两年)不立即办理就业手续,将户口和档案暂时寄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校的一种办法。
适用情况
通常适用于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派遣前接收单位未正式办理接收手续的毕业生。
自主创办企业暂未获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毕业生。
考研与暂缓就业
考研二战(即第二次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往届生,如果需要办理暂缓就业,应按规定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考生也可以选择不办理暂缓就业,直接进行考研准备和报考。
注意事项
考研二战需要准备相应的证件,如身份证和毕业证书。
暂缓就业期间,毕业生不能办理出国、结婚、劳务证等手续。
如果考生成功考上研究生,应及时将之前签订的三方协议交还给学校,以便学校将档案转寄给新学校。
请根据个人情况和学校规定,决定是否办理暂缓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