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硕士研究生延毕的规定如下:
延期毕业条件
硕士研究生一般不得延期毕业,但在特殊情况下,如科研工作条件等原因,可以申请延期毕业。
延期时间限制
延期毕业的时间通常为一学期,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特殊情况下的进修人员,最多可延长修业时间至5年,但具体应以各院校相关文件为准。
申请程序
延期毕业申请应提前提交,并且通常在每年的特定月份(如3月份和10月份)由学院集中办理。
取消学籍条件
如果超过正常的弹性学制三个月内未提出延期毕业申请,将取消学籍,作自动退学处理。
经研究生院批准延期毕业后仍不能按期毕业者,也将取消学籍,作自动退学处理。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对于存在历史欠费且未缴清的学生,不予延期,并可能按退学处理。
请注意,以上信息以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定为准,具体执行标准以院校的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