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生在考研时有一些加分项和政策可以利用,具体如下:
体育竞赛及获奖情况
参加国家/省/市/校/院运动会、体育专项比赛、趣味运动会等体育竞赛,以及参加体育代表队训练情况,都可以获得加分。具体评分和认定细则由各学院(所)根据实际自行制定。
体育类证书
所获体育类证书也可以作为加分的依据,但具体加分细则需要参照各学院(所)的具体规定。
选修体育类课程
选修体育类选修课程的情况也可能获得一定的加分,具体评分和认定细则由各学院(所)根据实际自行制定。
研究生志愿服务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体育生,在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初试总分可以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在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可以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以上的体育生,在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初试总分可以加10分,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可以加15分。
这些加分政策旨在鼓励体育生在体育和其他领域全面发展,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和社会竞争力。建议体育生在准备考研时,充分了解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在考试中能够充分利用这些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