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政治中涉及的哲学原理主要包括唯物论和辩证法两大领域,以下是一些核心原理的梳理:
唯物论原理
物质观
物质和运动的辩证关系。
意识观
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像。
意识的能动作用,包括自觉性、目的性、计划性、能动创造性,以及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
实践观
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
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是社会生活的本质。
辩证法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并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
矛盾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二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
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
同一性: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转化。
斗争性: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斗争。
量变与质变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
必然性与偶然性
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不可避免的、一定如此的趋势。
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中可能出现也可能不出现,可以这样发生也可以那样发生的情况。
现象与本质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
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内在联系。
内因与外因
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
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是第二位的原因。
实践与认识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认识反作用于实践,正确的认识指导实践,错误的认识误导实践。
其他重要原理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
以上是考研政治中一些重要的哲学原理,复习时应注意理解这些原理的内涵及其方法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