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是大连市的硕士研究生,并且希望处理与户籍相关的事宜,您可以参考以下规定:
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根据2020年《大连市户籍迁入管理若干规定》(大政发〔2020〕5号),50周岁以下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可以享受先落户后就业的人才落户政策。
对于50周岁以上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如果在主城区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或者在新市区、新区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走人才落户政策。
落户所需材料
办理落户时,您需要提交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落户地址手续及与申请事由相对应的材料。
户籍政策区域
同一户籍政策区域指的是主城区的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普新区的开发区、金州区、保税区;其余区市县以各自行政区域为同一户籍政策区域。
省内其他城市户籍居民
本省内其他城市的户籍居民,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可以按省公安厅“一地办结”迁移流程办理落户。
毕业生集体户
已落户本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毕业生,如果符合规定,可直接办理市内迁移落户。
社区集体户
符合规定落户社区集体户的人员,可以正常使用居民户口簿。
请注意,以上信息是基于2020年的规定,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更新。建议您直接咨询大连市的户籍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的政策和程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