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青岛硕士研究生每月的住房补贴标准为 800元。同时,博士研究生每月的住房补贴标准为1200元。此外,对于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分别为1200元/月和1500元/月。
补贴期限方面,申请人自首次享受补贴月份起,可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补贴。对于已经领取补贴但补贴期限未满且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提高学历层次取得新学历后可按现行政策申请剩余月份的住房补贴,但申请前须先向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暂停住房补贴申请,记录已申领补贴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