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选调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导师资格申请
申请人登录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导师资格申请信息,并上传支撑材料。
材料审核
研究生秘书初审申请材料,并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学院评审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通过投票方式对导师申请材料进行表决,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研究生院审核
研究生院审核各二级学院提交的增列导师人选,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校长办公会审定
经校长办公会审定批准后,对通过的导师进行公示。
公布结果
公示结束后,发文公布导师名单。
遴选原则:
学术水平:硕士生导师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能够指导学生进行深入的学术研究。
教学经验: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并承担过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工作。
职称要求:通常要求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的非特殊专业应具有博士学位。
科研能力:近3年主持或参与过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
学术成果:近3年在本学科领域高质量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国家级奖、省部级政府奖。
其他注意事项:
跨学科申报:允许跨学科申报,但申报导师资格所属的学科专业必须与申请人所从事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相一致。
导师分配方式:包括双选制、学校分配和推免制。
副导师制度:在导师数量不足的专业领域实行副导师制,协助主导师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
导师责任: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需具备研究生指导能力并能够承担培养责任。
以上步骤和原则为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选调提供了基本的框架,具体实施时还需参照各学校的具体规定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