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的阅卷工作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公共课阅卷
考生报名院校所在省份负责公共课(如政治、外语、数学)的阅卷工作。
统考科目由各省、市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的指导下统一批改。
专业课阅卷
考生报考院校负责专业课的阅卷工作。
高校自命题的专业课由招生单位组织阅卷老师集中阅卷。
特殊说明
所有科目试卷都寄回北京判,公共课由北京招办组织老师阅卷,专业课由所报大学阅卷。
政治科目在北京大学判卷,英语科目在北航判卷。
水旱区概念
考生所在省份的阅卷严格程度可能有所不同,存在所谓的“水区”和“旱区”等概念,这可能与各省的评分标准和习惯有关。
以上信息基于最近更新的政策,请以教育部和招生单位发布的最新消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