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外硕士研究生落户政策,以下是一些关键信息:
学历要求
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
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
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时间要求
出境时间不低于半年(180天),回国后两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
社保条件
在上海累计半年或一年社保后才可以提交落户申请。
额外条件
部分博士可享受直接落户;
留学生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赴中国香港、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落户福利
优秀人才最高奖励100万;
政府提供10万元企业开办费;
提供短期周转性住所;
可购买免税车一辆;
获得北京市“特聘专家”称号的人士可以获得100万元奖励。
落户申请
留学生交1年社保和个税,按照1.5倍工资缴纳,可以申请落户。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具体落户政策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