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生考研需要开具的证明主要有两种:
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证明
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国家承认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成绩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0门以上(含10门)理论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课程免考、转考手续办理完整,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2016年6月30日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的考生,不需要开具此证明。
考研证明
对于应届自考生,在报名前需要到当地自考办办理“考研证明”,并在现场确认环节提交这一份证明,以解决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问题。具体要求如下: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考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
办理时间一般为10月25日-28日,地点为所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自学考试办公室。
办理完成后,考生需持身份证、《考生成绩单》于同一时间段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证明》。
建议
提前办理:建议自考生提前到当地自考办了解办理程序和具体要求,以确保顺利办理证明。
准备齐全:办理证明时,务必携带所有必需的材料,如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等,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注意时间:办理考研证明和成绩证明的时间有限,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以免影响报名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