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硕士研究生可以延期毕业的规定如下:
1. 硕士研究生一般三年毕业,如因成绩考试没过关或其他重大事故不能按时毕业,可延期一年。
2. 如果一年期满后还不能毕业,可再延期半年至一年。
3. 如果延期一年后还不能毕业,则不能再继续延期。
4. 延期毕业的最长时间通常不得超过两年。
5. 如果在正常的弹性学制三个月内未提出延期毕业申请,将取消学籍,作自动退学处理。
6. 经研究生院批准延期毕业后仍不能按期毕业者,也将取消学籍,作自动退学处理。
7. 特殊情况下的延期,如科研工作条件等原因,可以申请延期,但每次申请延期的时间通常为一学期,硕士生在校学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年。
8. 延期次数一般最多为两次。
请注意,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学校而异,建议咨询所在院校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