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公示期间,考生应避免以下行为以免影响录取资格:
提供或篡改信息
避免利用非法手段获取或篡改考试成绩。
在上交材料时,确保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信息。
考试违规行为
避免在考试过程中有违法乱纪、徇私舞弊的行为。
不正当手段
避免以贿赂、走后门等不当手段干扰正常选拔考试秩序。
避免抢占其他考生的录取名额。
若有异议,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拨打公示上的举报电话反映情况。
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公示部门提出异议,并告知具体问题。
提出异议时需要实名。
公示部门在接到异议后,通常会在7至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
请确保遵守相关规定,诚信参考,以免影响自己的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