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退费申请时间
2021年11月1日至5日,过期不再受理。
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8月17日至8月20日。
2023年及2024年:统考网报结束前取消报名的或由于系统或网络原因造成同一订单号重复支付的,由研招网统一安排退费。
退费申请方式
考生在受理时段内发送申请邮件(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到报考考区指定邮箱,并将所需证明材料图片制成rar或者zip格式压缩包作为邮件附件。
发送至本人所报考区的指定邮箱,由考区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申请退费条件及证明材料
10月28日至30日期间,因疫情防控措施处于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期内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提供疾控中心或社区出具的隔离证明。
10月28日至30日期间,身处因疫情受临时管控地区外,而考点位于因疫情受临时管控地区的考生,需提供“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生本人行程界面截图或所在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因确诊或隔离等疫情防控需要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所在社区、管控区域或隔离点的书面证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等。
退费方式
受理期结束后,各考区对提交申请考生信息逐一甄别,将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信息上报省招生考试院,由省招生考试院汇总后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考试中心将按考生原交费途径统一进行退费。
退费款项将原路返回报名支付时使用的支付宝账户或者银行卡。
其他注意事项
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网上确认审核不通过的考生,由报考点所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是否予以退费。
退费处理将于本年度12月进行,预计最晚于12月底前完成,建议考生耐心等待。
考生可以根据以上信息,结合自己所处的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要求提交退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