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中的定向培养研究生是指:
招生对象:
由国家按照计划招收的研究生。
就业安排:
在招生时通过合同形式明确研究生毕业后的工作单位。
费用承担:
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由国家支付,按照规定的标准提供给培养单位。
档案与协议:
录取前需与培养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并将协议书提供给院校。入学时不需要转档案,但毕业后必须回到培养单位工作。
适用范围:
通常适用于国家重点企业、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国家重点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以及党和国家机关和军队等。
定向研究生制度旨在满足特定用人单位对高级人才的需求,同时确保研究生毕业后能直接服务于这些单位。需要注意的是,定向研究生在签订协议后,若违约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