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针对硕士研究生的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人才引进奖励
适用对象:引进到本市行政区域内非公有制企业、科研机构及教育、文化、卫生、农业系统下属事业单位的各类紧缺急需人才。
奖励标准: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30万元;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10万元。
租房补贴
补贴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非公有制企业和科研机构就业创业的非余姚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技师学院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且未享受引进补助、购房补贴或人才公寓免租等政策。
补贴标准:
本科学历和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300元;
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每人每月600元,连续补贴时间不超过2年。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新引进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含非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青年人才,在姚依法缴纳社保一定期限且无房的。
补贴标准:每人每年发放1万元租房补贴,最长发放3年。
学费补贴
补贴对象:在企业实际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3年以上,且符合报考专业招生条件的在职人员;与在甬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宁波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连续缴费时间不少于12个月。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人员攻读研究生毕业后可享受学费50%的补贴,每人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这些政策旨在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提升余姚市的整体人才竞争力。建议符合条件的人才积极申报相关补贴,以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