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评卷纪律提醒

王十年思考 · 2024-12-25 15:18:43

禁止携带考试无关设备

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考试无关设备带入考场的情况将按作弊论处。

禁止涂改或抄写准考证

考生严禁在准考证的正反面涂改或抄写,否则以作弊论处。

认真核对考试材料

考生要认真核对考试材料,包括科目名称、试题页码、答题卡张数等。统考科目答题卡上要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请考生认真核对。

网上评卷要求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考科目实行网上评卷,考生须在指定位置认真准确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要求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并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纸)规定的区域作答。

凡漏贴、错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考生信息以及未在规定区域内答题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场规则

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原则上,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中途离开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交卷后,考生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规定区域逗留或交谈。

违纪和作弊处理

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存在组织作弊、替考及被替考、向他人出售或提供作弊器材、试题、答案等违法行为的考生,将被移送至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理。

评卷老师回避纪律

评卷老师中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参加我校研究生考试的,必须主动回避。

这些纪律要求旨在确保评卷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准确,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考生和评卷人员都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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