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成果要求因学校和学科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要求:
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
自然科学类:发表A类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或B类期刊论文2篇。
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设计类:发表B类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或C类期刊论文2篇。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发表A类期刊论文(排名前五)或B类期刊论文(排名前三)1篇,或以第一作者在具有CN号和ISSN号的国内学术期刊或具有ISSN号的国际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获得专利授权
自然科学类:获授权国内外发明专利1件,且发表B类期刊论文1篇。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获授权国内外发明专利1件。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获得与学位论文相关(或属于本专业学术领域)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专利授权(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设计人或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
参与科研项目和竞赛
设计学专业研究生: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层次的专业设计竞赛,或作为主要发明人/设计人参与专利申报,或以主要参与人(第一位应为其导师)出版著作1本。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与导师科研申请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或在公开期刊或会议上发表(录用)工程应用型论文1篇。
其他学术成果
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国家正式出版的刊物(期刊或集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字数5000字以上,或参加省级法学会及各专业学会的学术论坛或学术会议,提交6000字以上的论文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
MPA研究生:在国家正式出版的刊物(期刊或集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字数5000字以上,或参加公共管理案例大赛获得优秀奖以上。
其他特定要求
设计学硕士研究生:在中文核心期刊或本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一篇,且须以太原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研究生在攻读期间能够取得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创新性的成果,以证明其学术能力和研究潜力。建议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仔细了解并遵守所在学校或学科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