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经费标准如下:
理工类:
4500元/生,分三个年度划拨。
文科类:
3600元/生,分三个年度划拨。
培养经费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合理重效:确保经费用于正当的教学和科研活动。
厉行节约:避免经费的浪费。
守规相关:遵守上级和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培养经费的报销签批手续如下:
培养单位管理的培养经费:由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到财务处报销。
导师管理的培养经费:由导师签字,经培养单位党政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到财务处报销。
此外,培养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研究生培养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