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立功是指 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的行为。立功分为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两种情形,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般立功
犯罪分子到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犯罪,经查证属实;
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
阻止他人犯罪活动;
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
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
重大立功
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情形不能认定为立功:
非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
没有指明具体犯罪事实的“揭发”行为;
犯罪分子提供的线索或者协助行为对于其他案件的侦破或者其他犯罪分子的抓捕不具有实际作用的。
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此外,对于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以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建议有意向报考硕士研究生的退役军人,了解并充分利用国家相关政策,以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