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研究生(硕士)在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可以享受初试总成绩加分政策。以下是具体的加分条件:
参加特定志愿服务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并且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以在3年内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包括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在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后,可以申请享受初试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其他特定项目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在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初试总分可以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如果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初试总分可以加15分。
需要注意的是,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此外,考生需要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且有关部门会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建议符合条件的考生尽早准备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加分政策。